4月29日,州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工作,切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积极开展未成年人工作,形成公安、法院、检院、团委、关工委、教育、人社、卫健等部门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又积极协作的工作机制。各部门结合职能职责认真落实“一法一办法”,切实开展宣传教育、校园周边整治、非法用工查处、未成年人触法司法分流、教育矫治等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下一步,我市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加大对“一法一办法”的宣传力度;加大对农村特殊未成年人的关注和帮扶力度;增强劳动监察力量,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督管理;健全法官管理机制,扩大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范围和数量;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加强部门合作,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形成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的综合治理网络。
当天,州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先后到大理市苍洱帮教管理服务中心、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查室开展检查。在随后召开的汇报会上,听取了副市长木杏云所作的我市贯彻实施“一法一办法”情况汇报,以及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教育体育局、团市委、市总工会等贯彻执行“一法一办法”工作情况。
执法检查组充分肯定了我市贯彻执行“一法一办法”工作,并就加大监管力度、执法力度和宣传力度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晋芬主持汇报会。
记者 王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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