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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24
星期三 第1340期

大理时讯综合新闻 东南亚南亚跨境人才服务中心与大理大学牵手合作 市工业信息和科技局安排部署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深刻理解“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内涵和意义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水资源保护管理条例 图片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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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水资源保护管理条例

2019 年 04 月 24 日 星期三 阅读:15

第十一条 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布局,应当与水资源规划相衔接,与当地水资源条件相适应,并进行科学论证。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水资源紧缺的地区,对城镇建设规模、耗水量大的工业和服务业项目加以限制。

第十二条 自治州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环境保护等部门,按照水资源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拟定江河、湖泊、水库、地下水的水功能区划,报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三条 在江河、湖泊、溪流、水库上建设水工程,应当进行科学论证,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对水工程建设方案进行审查。

在江河、湖泊、溪流、水库岸线界定范围内建设项目,相关部门在办理审批手续时,应当征求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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