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人民法庭审理的大多是相邻纠纷、离婚纠纷、劳务纠纷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近年来,市法院对涉民生案件努力推行快处快调,最大限度地节省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为群众办实事,受到了广泛赞誉。
3月27日一大早,市法院凤仪法庭门口聚集了一群年轻人,吵吵嚷嚷的,究竟是怎么回事呢?原来,他们是大理某公司的工人,因公司一直拖欠工资,施某等4人便想到向法院起诉,请求公司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
几人前不久曾到凤仪法庭进行过法律咨询。当时法庭工作人员徐祥鉴于核实案件事实的需要以及被告没有否认拖欠工资的实际情况,建议原被告双方择期一起来法庭协商解决。当天,几人特意约了公司负责人一起来,希望能在法官的帮助下解决纠纷。
在审查诉状及各方当事人的意见陈述后,鉴于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公司也承认拖欠各原告工资的实际情况,调解的可能性比较大,为了确保工人的工资能及时得到支付,法官杨晶晶当即立案,并第一时间开展调解工作。法官向各方当事人普及了相关法律规定,劝说被告公司理解工人们挣钱不易,也希望原告适当体谅被告资金周转困难的情况,双方能各让一步。
调解中,几名原告担心同意调解后也拿不到工资,一度质疑调解书是否“有用”。对此,法官耐心普法,向他们说明调解书与判决书一样,都具有法律效力,在对方当事人拒绝承担责任时,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顺利解决了纠纷。
就这样,法官凭借娴熟的办案经验一次性调解了4件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从立案受理到纠纷解决还不到2小时,成功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
王淑云 刘国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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