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查获一起无证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赵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1月24日20时19分,市交警大队下关中队民警在辖区内开展夜查行动时,发现一辆白色别克牌小型轿车沿下关镇兴盛路由北向南行驶,行至兴盛路兴盛桥南路口处时,被执勤民警现场拦下。经现场调查核实,当事人赵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且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46毫克/100毫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相关规定,并报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决定给予当事人赵某行政拘留五日、罚款3000元的处罚。
在此,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和交通参与者:酒后驾车害人害己,不要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如果发现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请一定想办法制止,并可以拨打110电话进行举报。
吕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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