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3年实施城镇棚户区改造工作以来,我市高度重视、及时研究、精心组织、统筹推进,通过参与棚户区改造项目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努力,全市城镇棚户区改造工作有效推进,进一步改善了城乡人居环境,城市形象得到不断提升。
实施棚户区改造工作,是新形势下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的重要举措,是一项关注民生、惠及百姓的重要民心工程,也是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为全面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工作,我市多措并举、统筹推进,成立了棚户区改造工作总指挥部,整体推进各项工作;统筹划定改造片区,制定《大理市2013—2015年及“十三五”城镇棚户区改造规划》,入户开展“三调”工作;结合大理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不断加强各片区规划建设管理;积极宣传棚户区改造各项政策;结合实际制定片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依法有序推进工作;多方筹措资金,积极开展项目可研,及时与上级对口部门、融资平台和国开行对接,筹措房屋征收和补偿安置资金。
2017年,按照国开行项目贷款可研的调整情况,我市对《大理市2013—2015年及“十三五”城镇棚户区改造规划》进行了调整,调整后2013至2020年计划实施34409户。2016年全市实施棚户区改造5527户,2017年全市实施棚户区改造7618户,2018年全市棚户区改造计划实施5491户,2019年计划实施5096户。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市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把城镇棚户区改造工作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抓紧抓好;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化解矛盾,加快房屋征收进度;强化规划设计,提高棚改项目水平;强化要素保障,大力推进安置房建设;积极拓宽筹融资渠道,着力破解资金瓶颈制约;加强政策指导,确保群众利益。 记者 彭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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