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全面建立河长制以来,我市紧紧围绕“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按照省州党委、政府对河长制工作的要求,认真开展“一河(湖)一策”“一河(湖)一档”以及“清水行动”等工作,加快推进河长制“见河长”“见机制”快速向“见行动”“见成效”转变。目前,全市河长制工作全面展开,河湖保护初见成效。
据了解,我市辖区共有河流36条,其中洱海主要入湖河流27条,径流面积在50平方千米以上的河流13条;水库31座,其中中型水库1座,小(一)型水库2座,小(二)型水库28座;小坝塘129座;洱海主要入湖沟渠246条。
根据省、州关于河长制工作的具体要求,我市高度重视,周密组织,按照既定的目标任务,层层签订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扎实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着力建立健全河长制组织体系,构建基础技术支撑体系,夯实河湖库渠管控基础,全面推进“清水行动”,加强宣传和社会参与,推进示范引领,确保河长制“见行动”“见成效”。
工作中,我市结合河湖“清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专项行动方案,以乡镇(办事处)为单元开展地毯式排查,全面查清河湖 “四乱”问题,逐河逐湖逐库建立问题清单。对发现的违规违法问题做到边查边改,及时发现、及时清理整治。截至2018年12月28日,河湖“四乱”违规违法行为排查出180个问题,现已销号180个。严厉打击违规违法行为。市水政监察大队积极查处各类水行政违法行为,2018年1月至11月共查处各类水事案件22件,共处罚金103.5万元。扎实推进主要入湖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工程初设批复对34条洱海主要入湖河道进行综合治理,治理长度156.46千米,批复概算总投资90213.20万元,除西洱河暂缓实施外,已实施33条于2017年5月正式开工。截至2018年10月30日,累计完成工程总投资8.7亿元,33条河道水工部分已基本完成,完成河道治理长度153.44千米。全面开展农业灌溉节水管水工作。为切实加强农业灌溉节水管水工作,全市共聘请了管水员316名。同时,要求市河长参与组织和监管,市、镇、村、组干部职工全面加强节水管水巡查工作。截至2018年11月25日,全年累计农业灌溉用水总量为3740万立方,远远低于上年用水量4527.46万立方。大力实施主要入湖沟渠及生态库塘整治。结合河长制“河长清河行动”,深入开展河道清淤、“沟渠大清挖、大清洁”等活动,全面开展河道沟渠库塘清淤、垃圾杂草清理、黑臭或劣质水体外运等整治行动。截至2018年12月28日,全市清河行动投入整治人数177275人次,投入整治车辆及机械8215次,投入整治资金1828.38万元,清理河道5369.15千米,清理垃圾26843.2吨。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抓实河长制各项工作,全面加强农业灌溉节水管水工作,全面实施河流流域河长制,全面加强用水管控,继续加强水质监测监督,推动全市河湖保护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记者 自 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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