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建设美丽大理的重要工作来抓,坚持把洱海保护治理作为压倒性任务,采取超常规措施保护洱海“母亲湖”。
2018年岁末,我市“三线”划定1806户生态搬迁户全部完成拆迁,按省委、省政府要求在年内完成任务,拆迁面积约72万平方米,啃下了一个硬骨头。
我市持续深入推进洱海保护治理“七大行动”,加快实施“十三五”规划项目,年度完成投资39.67亿元(投资完成总额116.71亿元),入湖河道综合整治、城乡统筹供水等项目加速推进,流域截污治污工程体系闭合运行,洱海环湖截污治污实现全覆盖。开展1806特色小镇方案规划和用地选址,实施生态廊道示范建设;强力推进以“三禁四推”为代表的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工作,划定洱海流域畜禽养殖禁养区,关停和搬迁规模化养殖场15户(两年共计43户);实施生态种植6.2万亩,消减大蒜种植面积2.51万亩,严控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广有机肥1.5万吨,全市氮磷化肥实现零库存,洱海输入性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同时,我市严格执行五级河(湖)长工作责任制,完成34条主要入湖河道综合治理153.4公里,加强河道水质监测,严管严控农灌用水。深入实施苍山生物多样性保护,稳步实施海东面山绿化工程,加快推进凤尾箐矿区等14个矿点(区)生态修复工作,蓝藻防控等工作有序开展。2018年,洱海水质稳中向好,全年稳定保持Ⅲ类、7个月达Ⅱ类,全湖未发生规模化蓝藻水华。 记者 王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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