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12月20日,《大理市城乡供水管理办法》听证会召开,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为规范水资源利用管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规划建设大理市应急水源,确保城乡居民生产、生活需要,打击非法用水,提高全民节水意识,我市实施了大理市城乡统筹供水工程。为进一步加强大理市城乡供水管理工作,保障供水安全,维护正常的供水秩序,规范我市辖区内从事城市供水管理、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使用城市供水用户的行为,市住建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拟定了《大理市城乡供水管理办法》。并充分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举行《大理市城乡供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会,现场征求各相关单位和专家组意见,根据各部门和专家反馈意见,对《大理市城乡供水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和州、市人民政府实施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有关要求,当天的听证会上,由听证会组织方从申请报名人员和有关单位推荐人员组成的24名听证代表各抒己见,为下一步完善《大理市城乡供水管理办法》提出了意见及建议。听证人回答了听证代表提出的提问,并就相关问题进行答辩。
曹 静 李锦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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