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蓉的提请,经2018年12月4日大理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
吴俊杰 免去大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检察员职务;
张胜云 免去大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陈大举 免去大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特此公告
大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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