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宏良,1991年生,中共党员,广西崇左市公安局那隆派出所民警。2018年3月17日,何宏良出警过程中因挺身保护临产孕妇,被木棍刺伤左眼,导致左眼失明。
2018年3月17日,广西崇左市公安局江州分局那隆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电话,称辖区内一名精神病患者赵某病情复发,行为失常,威胁到群众安全。接到报警后,教导员邓光晓、民警何宏良、辅警黄肖秒等快速赶往目的地。
当民警到达时,赵某已经暂时安静下来。民警见状,便一边疏散围观村民,一边小心谨慎地走进赵某家。曾当过两年特警的何宏良提着盾牌,同往常一样主动走在前面引路。就在这时,赵某突然手持一根削尖的木棍,朝着其毫无防备的家人冲过去,靠得最近的便是赵家大哥和其行动迟缓即将临盆的儿媳。危急时刻,何宏良为了将赵某的注意力吸引到自己身上来,立即大吼一声:“我们是警察,不许乱来!”同时飞奔过去用盾牌挡住赵某,将孕妇护在身后。他一边用盾牌挡住赵某捅来的棍子,一边让其他人赶快退回房里。赵某不停地举着棍子乱舞乱捅,而何宏良的注意力集中在保护孕妇及其他人身上,无暇顾及自己的安危。混乱中,何宏良的左眼不幸被赵某的尖棍捅中,剧痛使他瘫倒在地。
一系列动作的发生不过分秒间。在增援警力的帮助下,赵某被制服。何宏良也即刻被送往医院抢救,经过手术治疗后,他受伤的左眼球终于保住了,但被确诊已经失明。
尽管如此,在得知孕妇顺利生产的消息后,何宏良觉得非常欣慰:“能保护这名孕妇和群众的安全,受这点伤我感觉很值得。我希望尽快康复出院,回派出所继续做好工作。”
2018年5月,何宏良入选“中国好人榜”。
网 友 点 评
危险面前,何宏良用一身正气维护了社会的安定和谐,铸就了人民警察的巍巍警魂。
我要评报 隐藏留言须知
2.大理时讯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力。
3.您在大理时讯留言板发表的言论,大理时讯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4.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 留言板管理员 或 大理时讯网络中心 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