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在大理市农药经营许可证颁发仪式上,9户农药经营户领到了《农药经营许可证》。这是我市贯彻执行《农药管理条例》以来首批正式颁发的《农药经营许可证》。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要求,市农业局结合洱海保护治理工作,站在“坚决打赢洱海保护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高度,及时成立挂包工作组,对全市10个乡镇2区开展拉网式农药市场核查。据统计,全市共核查在册及未在册农药经营户198户。其中,有营业执照178户(经营范围已核农药的有85户,未核农药的有93户),无营业执照20户,已停止经营73户。通过核查,其中有证已核农药10户,有证未核农药的有47户,无证16户。截至目前,农药经营户提交农药经营许可申报材料78份,经审查材料合格44份;开展实地核查31户,合格28户,颁发农药经营许可证17本。针对核查中存在的问题,我市将严格按照《洱海流域农药经营使用管理办法》执行,禁售农药不得销往洱海流域,做好销售台账;针对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已核农药的58户经营户,督促抓紧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申报;针对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未核农药的46户经营户,要求暂停营业,办理相关手续;针对无营业执照的4户经营户,要求立即停止经营。
下一步,市农业局将尽快为合法经营户办理农药经营许可;开展限制性农药经营许可申报;对合法经营户加强监管;对无证经营、销售国家禁售禁用农药等违法行为按照《农药管理条例》严肃查处。
记者 彭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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