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大理市人大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使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紧密围绕全市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更加关注民生,回应社会关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大理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听取和审议大理市人民政府、大理市监察委员会、大理市人民法院、大理市人民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的议题建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民个人和社会组织均可以向大理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工作议题建议;
二、议题建议应紧紧围绕大理市人民政府、大理市监察委员会、大理市人民法院、大理市人民检察院本职工作或重点工作,全市经济社会改革发展,洱海保护等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且属于市人大常委会监督范围;
三、议题建议应当写明工作议题的名称、开展监督的必要性和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等情况,建议可以信函、电子邮件、传真的方式发送,并请注明建议人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
四、议题建议征集时间为2018年11月15日至2018年11月26日。
邮寄地址:大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大理市海东行政办公区)
邮 编:671000
电子邮箱:dlsrdcwh@sina.com
传真号码:0872—2191004
我们将综合汇总征集到的议题建议,制订2019年度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要点,并按照监督法的有关规定,通过大理市人大网向社会公布。
特此公告。
大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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