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大理市环洱海流域湖滨缓冲带生态修复与湿地建设工程实施后,群众与经营户之间的经济纠纷及其他民间纠纷解决处理建议
处于环湖湖滨缓冲带生态修复建设工程用地范围内的餐饮客栈等经营户,在启动房屋征收搬迁工作后,面对村民和承租户之间可能出现的经济纠纷,有关部门将积极指导建立相应的引导及协助处理应对机制,对于能自行协商解决的,积极创造有利条件提供好服务,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对于需要申请调解解决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等规定,在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指导下,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从化解矛盾纠纷的实际需要出发,帮助当事人在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对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通过民事诉讼等合法渠道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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