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0日,大理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召开2018年第7次项目审查会议。会议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规委会常务副主任主持,市规委会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参加了会议。会议审查了大理市辖区内的8个规划建设项目。现将拟定审查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2018年10月26日—2018年11月1日)。项目具体情况和相关图件请到大理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查询:
一、大理市挖色藻水分离站示范工程
审查内容: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
拟定审查意见:
(一)大理市挖色藻水分离站选址位于大理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苍山洱海风景区中风景游览区游览设施用地内,项目是2018年洱海蓝藻控制及应急处置工程,属于洱海保护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同意项目选址。
(二)涉及风景名胜区选址建设,根据州规委工作规程报州规委审查。
二、大理市洱海西北部入湖口区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点工程上关镇河尾村生态沟渠多级净化塘和大营村有机肥场配套设施项目
审查内容: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
拟定审查意见:
(一) 大理市洱海西北部入湖口区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点工程上关镇河尾村生态沟渠多级净化塘和大营村有机肥场配套设施项目选址位于大理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苍山洱海风景区发展控制区中居民设施用地内,项目建设有利于减少面源污染对水环境的影响,同意项目选址。
(二) 项目选址建设需满足洱管、环保、自然保护管理处等部门的相关要求。
(三)涉及风景名胜区选址建设,根据州规委工作规程报州规委审查。
三、华纺1958文化创意产业园项目
审查内容:总平面布置及建筑单体提升改造方案
拟定审查意见:
(一)原则同意所报项目总平面布置图及建筑单体提升改造方案。
(二)企业应认真进行项目策划和研究,进一步结合市场进行产业分析,优选环保、高效、文创、科技型的文化产业配置。认真分析市场容量和业态动向,通过老旧厂房改造打造传承企业文化、改善片区环境、激发城市活力的城市中心区精品产业文化创意园。
(三)具体单体项目投入经营和使用前须经消防、环保、市场监管、文化等主管部门审查审批同意。
(四)进一步优化交通组织,保障场地疏散空间,取消9#移动售卖摊位的设置,拆除已建一层建筑,拓宽东侧出入口道路。取消北侧出入口处绿化带设置,增加车行道宽度,所取消部分不得用于停车位设置。打通西侧与泰安路和鸿城广场停车场之间的人行联系。
(五)对保留建筑进行抗震安全鉴定,对原有建筑进行安全加固,并取得相关部门意见,房屋须确保满足产业功能使用安全需要。
(六)项目审批前须补充交通影响评价审查意见并按意见修改完善,项目竣工验收时交通管理部门同步验收交评内容。
(七)各主管部门要主动服务,加强审查和监管。
四、实力·苍海一墅大二期项目
审查内容: 修建性详细规划
拟定审查意见:
(一) 原则同意所报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
(二) 进一步对“实力·苍海一墅”整体项目一期和二期的公共服务设施进行梳理,严格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城镇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配建公共服务设施,一期不足部分须在二期补足,并明确规模和位置。
(三) 幼儿园选址位置调整至居住组团中心区域,满足服务半径要求。
(四)优化动静态交通组织,充分利用地下空间解决机动车停车,地面停车位数与居住户数的比例不宜超过10%,并配置不少于10%的新能源车充电桩停车位。按交评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内外部交通组织关系。项目竣工验收时交通管理部门同步验收交评内容。
(五)项目应严格按业主承诺建设时限进行开发建设。
(六)根据州规委工作规程,项目报州规委审查。要求项目报州规委审查前须由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出具对项目二期整个用地范围的审查意见。
五、阳溪加油站项目
审查内容:规划设计方案
拟定审查意见:
(一) 原则同意所报规划方案。
(二) 方案应根据新能源车推广的要求,在加油站内预留加气场地,按要求配建充电桩停车位。
(三) 按渠化交通要求进一步优化出入口,并在出入口设置减速带。
(四) 根据规划设计条件要求,加油站罩棚离大凤路道路红线距离不得少于20米。
(五)根据州规委关于加强洱海流域建设项目规划审查工作的意见(试行),项目按程序报请州规委审查。
六、大临铁路文献安置小区项目
审查内容:总平面规划方案
拟定审查意见:
(一)原则同意所报总平面规划方案及单地块控制指标,建筑外立面风格应体现白族民居建筑风格,全坡瓦屋面覆盖,坡屋顶按五分水设计,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其它要求应符合大理市关于个人建房联审联批的相关管控要求。要尽快按程序完善项目土地相关手续。
(二)用地范围内存在部分现状建筑和违章搭建,由下关镇政府、指挥部尽快核实用地的合法性,安置地分配前须先拆除违章建筑。
(三)规划方案应统筹考虑和布局文献村公共服务实施,增加活动场地。
(四)地块方案须与文献片区控规相衔接,宅基地布局应统筹考虑。进一步优化户型设计,市政基础设施应与周边村庄已有设施衔接。
(五)由下关镇人民政府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及规划管理要求和技术规范审批,严格加强批后监管。
七、大理市“三线”划定湾桥镇生态移民宅基地安置规划项目
审查内容:安置地规划
拟定审查意见:
(一)原则同意所报安置地规划。要求建筑外立面风格按白族民居建筑风格,全坡瓦屋面覆盖,坡屋顶按五分水设计,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其它要求应符合大理市关于农村个人建房联审联批的相关管控要求。
(二)应进一步整合安置地与现有村庄之间的零星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三)由湾桥镇人民政府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及规划管理要求和技术规范审批,严格加强批后监管。
八、大理海东国际旅游休闲体验区廊桥水乡二期项目
审查内容:修建性详细规划
拟定审查意见:
(一)原则同意所报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应按以下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1.优化出入口10米宽道路宽度,按控规调整至12米,车行道宽度不少于7米,并严格按交评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完善,项目竣工验收时交通管理部门同步验收交评内容。
2.参照洱海东北片区管理实施意见,降低4#楼、8#楼、9#楼的高度,建筑高度控制在12米以内。
3.房屋建筑间距、退相邻地块距离需满足《大理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
4.结合当地气候特征合理选配植物,多种植高大乔木,提高绿化覆盖率。
5.结合一期完善项目相应公共服务设施配套。
(二)按州规委工作规程,报州规委审查。
大理市城乡规划委员会
2018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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