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大理市首次举行18周岁成年中学生宪法宣誓仪式, 290名年满18周岁成年中学生代表进行了宪法宣誓。
18周岁,这在人的一生中是一个具有特殊意义的年龄,在法律上是一个具有完全法律责任能力的人,它将意味着违法将不再有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法定情节,将要承担完全的法律责任。青少年法制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长期以来,我国中小学校的法制教育由于受“应试教育”的影响较深,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不管是教育的方式还是教育的内容都不够理想。这样的后果是,青少年学生由于不懂法,学生中盗窃的有之,“挑毛”抢劫的有之,故意伤害的有之,校园欺凌事件有之……
法国伟大的思想家卢梭说过:“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举行18周岁成年中学生宪法宣誓仪式,一是有利于青少年树立公民意识。让广大青少年明白,从此以后,自己不再是家庭成员和社会成员眼中的“娃娃”,而是“大人”了,自己将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同时也将要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二是有利于青少年树立宪法意识。《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一个国家所有法律的“母法”。培养青少年的守法意识,首先就是要培养其遵守《宪法》的意识。
举行18周岁成年中学生宪法宣誓仪式,有利于青少年从内心深处养成宪法至上、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意识,从而将自己培养成为知法守法用法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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