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看病贵、看病难和因病返贫的问题,近日,市民政局、市卫计局及市级公立医院联合召开健康扶贫协调会,及时协调医疗救助相关事宜,采取多种措施筑牢健康扶贫保障网。
明确资助参保标准。对重点救助对象中的城乡低保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定额资助,特困供养人员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
实行定额门诊救助。对城乡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低保对象实行定点医院每人每年200元门诊救助,特困供养人员实行定点医院每人每年600元门诊救助。
提高年度限额。城乡低保对象住院治疗单次救助提高到5000元,年内最高限额提高到1.5万元;特困人员年内住院治疗救助最高限额提高到2万元,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年内住院治疗救助最高限额提高到10万元。
充分利用“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从8月份起,取消补充医疗保险,实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兜底保障”的“四重保障”的医疗服务。经过协商,医院对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医疗救助实行先行垫付,与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一样实行每季度末与市民政局结算,极大程度减轻了贫困对象就诊资金压力,同时也保障了医院救助资金来源。
秦亚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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