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指出,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明确国家机关职责任务,健全工作制度,加强督促检查,不断推进国家机关普法工作深入开展。
《办法》的出台,进一步推动全市普法工作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行业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同时,推动全市国家机关在履行好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普法责任、提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素质的同时,积极承担面向社会的普法责任,在行政执法、司法活动和管理服务中开展实时普法、全程普法、精准普法,教育引导广大公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建设美丽幸福新大理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张丽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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