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理市环洱海流域湖滨缓冲带生态修复与湿地建设工程土地征收范围和补偿方式
1、土地征收范围
对环洱海流域湖滨缓冲带生态修复与湿地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范围内的现状建设用地进行征收。涉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零星林果木等按相关规定补偿。
2、补偿方式
根据大理市环洱海流域湖滨缓冲带生态修复与湿地建设工程技术方案,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方式为:在绿线范围内的土地一律进行征收补偿并对建构筑物进行拆除,就过线的特殊问题有两种方式供被搬迁户选择:一是整院评估补偿后进行异地安置(一户一宅),土地全部清退;二是绿线外剩余部分房屋土地不予评估补偿,保留自用,不再安排安置用地,只对退出部分进行货币补偿,未退部分不得私自翻建、扩建和改建,拆除后依照相关规定进行风貌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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