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时讯多媒体数字报纸

2018年8月23
星期四 第1182期

大理时讯综合新闻 凤仪镇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助推乡村振兴 阳光司法进双廊 下关二中基层党建与教育教学融合并举 洱海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简介 图片新闻 市交通运输局“五严格”抓实作风建设促工作效率提升

第3版:综合新闻 PDF原版PDF下载

洱海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简介

2018 年 08 月 23 日 星期四 阅读:13

五、实施洱海流域湖滨缓冲带与湿地修复工程的相关依据

项目实施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第十三条相关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及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2017年12月国家发改委作出了《关于云南省洱海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规划的批复》,要求加快推进新一轮环洱海“三退三还”与湖滨带生态修复工程,洱海1966米界桩以内及外延15米范围内加快实施退塘、退田、退房与生态修复,构建洱海生态屏障。大理州发改委作出了《关于大理市环洱海流域湖滨缓冲带生态修复与湿地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鉴于此项目为洱海保护公益性建设项目,对于环洱海湖滨缓冲带生态修复建设工程需要使用的土地,采取依法征收的方式实现土地房屋腾退的同时,鼓励以协议方式自愿腾退搬迁。

返回目录         放大 缩小 默认
全文复制

我要评报 隐藏留言须知

署名:

  大理时讯报纸评论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2.大理时讯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力。
3.您在大理时讯留言板发表的言论,大理时讯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4.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 留言板管理员 或 大理时讯网络中心 反映。

正在加载评论……

关于我们 | 网站公告 | 联系我们 | 在线投稿
投稿邮箱:dlsxtg@163.com (副刊投稿):ycf1009@126.com
大理市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转载网站内容
Copyright ©2013,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滇公网安备 532901020004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