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自身的职能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强化监管措施,加大执法力度,着力解决旅游购物存在的突出问题,持续从严推进我市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促进旅游产业健康发展。
整治工作中,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了涉旅商品零售、餐饮、住宿经营户整治工作会议,与经营者签订了102份《旅游商品、餐饮、住宿经营服务承诺书》,要求经营者强化自我约束,加强自律,诚信经营,有力促进我市旅游市场的健康发展;对三塔、蝴蝶泉、大禧城、小普陀等10个景点景区进行集中整治;不定期召集景区景点、市场主办单位负责人召开现场约谈会,充分发挥业主的主体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市市场监管局把购物场所消费维权,作为推进“消费满意在云南”行动的重要内容,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进旅游购物消费维权协同共治;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12315”投诉举报中心作用,高效受理、处理旅游消费者投诉举报,确保处置不过夜;切实抓好“一部手机游云南”相关投诉处理,加强旅游消费投诉数据分析运用,增强消费维权和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经过努力,市市场监管局全面规范旅游购物场所经营行为,积极推进“消费维权服务站”进购物市场、进购物企业、进景区景点工作,大力创建旅游购物“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承诺企业(店),使旅游购物场所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同时,建立健全旅游购物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对旅游市场、景点景区内食品安全、涉旅企业及载客电瓶车、索道等特种设备的监管,进一步营造安全放心的旅游环境,推动旅游市场秩序根本好转,促进旅游产业健康发展。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切实履行市场监管职能,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严厉打击购物商店虚假宣传、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诱骗购物、不明码标价、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旅游商品质量检测抽检工作,重点加强对游客聚集区域旅游商品市场秩序的管理。对少数游客就餐无证照经营店进行专项整治,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少数商品标价签不按规定标注的加以整改和规范。认真细致处理各类旅游投诉,做到处理投诉不过夜、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从严推进旅游市场监管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我市旅游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记者 王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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