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时讯多媒体数字报纸

2018年8月1
星期三 第1166期

大理时讯综合新闻 市卫计局“八个一”抓实党风廉政教育 大理警方全面加强暑期社会面管控工作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修订) 图片新闻 万花社区开展非公党组织助力关爱帮扶活动

第3版:综合新闻 PDF原版PDF下载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修订)

2018 年 08 月 01 日 星期三 阅读:23

第八条 自治州和大理市、洱源县人民政府设立洱海保护管理机构,履行本行政区域内洱海湖区和径流区的保护管理职责,行使本条例赋予的行政执法权。

自治州和大理市、洱源县的发展和改革、财政、工业和信息化、环境保护、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旅游、农业、畜牧、林业、水务、监察、公安、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洱海保护管理工作。

第九条 自治州和大理市、洱源县人民政府应当把洱海保护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自治州应当建立洱海生态补偿机制,具体办法由自治州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待续)

返回目录         放大 缩小 默认
全文复制

我要评报 隐藏留言须知

署名:

  大理时讯报纸评论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2.大理时讯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力。
3.您在大理时讯留言板发表的言论,大理时讯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4.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 留言板管理员 或 大理时讯网络中心 反映。

正在加载评论……

关于我们 | 网站公告 | 联系我们 | 在线投稿
投稿邮箱:dlsxtg@163.com (副刊投稿):ycf1009@126.com
大理市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转载网站内容
Copyright ©2013,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滇公网安备 532901020004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