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按照“因地制宜、统筹规划、量力而行、分步实施”要求,严格制定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办法,确保项目实施规范、有序、高效。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结合中心村建设、村庄统筹规划、村庄环境整治、产业发展布局以及农村公益事业现状,科学制定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具体规划、编制具体项目。根据群众意愿,村委会严格按奖补对象、范围及各级筹资筹劳办法,结合本村可筹补资金盘子,将编制项目方案、项目申报表等进行上报审批。相关部门加强指导,主动搞好服务,帮助村委会做好工程项目设计、工程招投标等工作。同时,村委会成立村民监督小组,全程监督项目实施过程。项目竣工后,由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考核验收,考核验收过程村干部、村民代表和受益群众代表全程参与。
项目建成后,把项目实施、筹资筹劳、资金使用等情况及时向村民公示,确保项目建设公开、透明。同时,建立完备村级公益设施管护制度,落实管护人员、管护措施、管护经费,确保公益设施发挥应有作用。各级建立健全奖补项目档案,将村民议事会议纪录、筹资筹劳名册等相关资料汇总、整理、归档,做到“一项一档”,妥善保管。 左兴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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