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总工会按照省州市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部署要求,协调人社、民政、教育、住建等部门资源,充分发挥系统工会、“两区”乡镇工会、社区工会等基层工会最掌握了解困难职工基本情况的优势,紧紧围绕“两有五保障”的目标要求,按照“精准识别、规范建档、分类帮扶、精准施策”的工作要求,努力推进我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并取得实效。截止今年上半年,全市在档困难职工从2016年的285户、2017年的191户减少到74户。
精准识别、规范建档。由市总工会抓总,各基层工会负责,与民政部门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数据进行比对,同时入户调查核实困难职工基本情况、致困原因、脱困诉求等,深入分析、找准解困脱困措施,并建档立卡。到目前为止,全市74户在档困难职工分类情况是:进入全国总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内的困难职工全国级有72户,区县级有2户,其中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经政府救助后仍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有47户(全国级);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标准),但由于患病、子女上学、残疾、单亲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有25户(全国级);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含)以内,但由于遭受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及其他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有2户(区县级)。
分类帮扶、精准施策。围绕“制度保障”,统筹协调人社、民政、教育、住建等部门各司其责,对在档困难职工实施精准帮扶。
人社部门重点对有劳动能力但未实现就业的困难职工,通过提供就业指导、技能培训、职业介绍、“贷免扶补”、政策咨询等服务,帮助困难职工实现就业创业,提高家庭收入实现解困脱困,对没有参加社会保险或没有落实社会保险待遇的困难职工,重点帮助其落实社会保险政策。到目前为止,74户在档困难职工有劳动能力的基本实现就业。民政部门重点把符合社会救助政策有关条件的困难职工,纳入政府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使其享受社会救助政策。目前为止全市符合条件享受低保的在档困难职工共有47户,实现了社会兜底。住建部门重点对符合纳入住房保障条件的住房困难职工优先安排廉租房。全市74户在档困难职工通过各种途径均解决了住房问题,其中:通过自身努力无法解决的27户在档困难职工经过申请由住建部门优先安排了政府廉租房。教育部门重点推动困难职工家庭上学子女纳入国家“奖、助、贷、减、免”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范围,确保困难职工子女上得起学,顺利完成学业。针对困难职工子女新入学及在读大学生2017年共计助学53人21万元。全市没有一户困难职工上学子女因困难导致上不起学或不能顺利完成学业。工会重点按上级工会要求一如既往开展好困难职工节日“送温暖”、技能培训、“金秋助学”、临时救助等常规工作,并将临时救助标准由2000元提高到3000元,2017年共计临时救助困难职工42户,11.1万元,其中:在档困难职工4人,1.2万元;市总工会创新性地开展“爱心卡”活动,每人每月救助标准从最初的50元连续四年提标,提高到260元,帮助困难职工缓解基本生活问题。 杨颖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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