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湖南籍游客李某某二人驾驶湘L牌照汽车到大理自驾游,下午16时左右行驶到湾桥镇石岭村,将湘L牌照汽车驶入石岭村洱海边进行简单擦洗,游玩结束回到古城住宿。此行为被群众拍照曝光。
当晚,洱海综合执法人员在洱海派出所的协助下,找到了当天下午在湾桥镇石岭村洱海边洗车的当事人及车辆,对当事人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据《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滩地实施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及《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五款、第三十八条第九款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了2000元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在配合调查期间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对自己的错误行为进行了道歉。
本报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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