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市救助管理站开展以“推进阳光救助、履行兜底职责”为主题的“开放日”活动,呼吁广大市民了解、参与救助工作,帮助更多的流浪人员回归家庭。
市救助管理站始建于1961年,并于2009年成立了大理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是我市第一家救助流浪未成年人的福利机构,主要承担滇西八地州和大理州十二县市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中转、保护、护送等工作任务。近年来,市救助管理站及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认真贯彻执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切实保障他们的基本生存权利,按照“自愿受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对流浪未成年人进行救助保护、对弃婴进行临时监护工作。
据介绍,每年的6月19日是全国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为进一步提高救助管理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增进社会各界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重视,连日来,市救助管理站的工作人员引导市民依次参观了解站内服务流程、观看宣传展板,通过介绍救助管理政策、救助程序、救助服务内容、向社会公众普及寻亲知识,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扩大寻亲信息传播渠道,帮助更多的滞留受助人员回归家庭。
同时,市救助管理站呼吁广大市民,在发现流浪乞讨人员时,应当告知他们向救助管理站求助,对其中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的人员,还应引导、护送他们到救助管理站,为建设和谐美丽大理奉献自己的爱心和力量。
记者 李俊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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