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普法办公室表彰了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我市荣获全国法治市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
近年来,我市普法工作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普法工作体制机制。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服务群众、普法为民,不断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明确提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目标,以“法律十进”为载体,严格落实 “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努力营造人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同时,我市把法律服务触角更多地延伸到基层每个角落,进一步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全市社区、村委会均达到了市级创建标准。其中,2个村委会荣获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6个村委会(社区)荣获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24个村委会(社区)荣获州级“民主法治示范村”, 为建设法治大理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张丽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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