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举行,讨论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和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东发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伯廉、张晋芬、章义、王庚明及市九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参加会议。
会议分别听取审议了大理市人民法院关于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大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大理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大理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增补大理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大理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选举和补选大理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议案》;大理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报告。
会议通过了关于对大理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对大理市人民政府2017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增补大理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定》《关于选举和补选大理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大理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有关事项、《关于召开大理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会议还表决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事项。
市政协副主席乐松应邀列席会议;市政府党组成员马俊民,市法院、市检察院、市监察委、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苍保局、市洱管局等部门领导,不是市九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的各乡镇人大主席和6位基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记者 郭鹏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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