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改善贫困户住房条件,确保贫困户住房安全,我市全面聚焦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以及4类重点对象以外的住房困难户,采取修缮加固、拆除重建两种方式,切实改善全市农村居住条件,实现全市农村住房安全有保障的目标,全力助推脱贫攻坚。
细化目标,科学规划。按照全省脱贫攻坚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相关精神和《大理市“完成全年扶贫目标任务百日行动”方案》要求,我市结合洱海保护核心区“三线”划定等政策,制定了《大理市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办法》《大理市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和《大理市非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对全市农村危房改造的对象、洱海保护核心区内的改造方式、审批程序、资金保障、安全监管等作了进一步细化,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更加切合我市实际。
锁定对象,精准实施。我市根据“锁定符合条件对象、筛除不符合条件对象信息和补录漏评对象危房”的要求,对4类重点对象和非4类重点对象危房分类改造推进。一是组织住建、民政、扶贫、残联等部门现场联合办公,开展4类重点对象和非4类重点对象信息比对和补录工作,确保改造对象精准;二是根据洱海流域农村住房建设联审联批相关要求及洱海水生态保护核心区内禁止新建住房等规定,严格按《大理市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采取村组评议、乡镇审核、市级审批的程序进行,做到对标对表,严控面积,挂牌施工,接受监督。截至目前,4类重点对象开工1606户,开工率为99.63%,竣工1539户,竣工率为95.47% ;非4类重点对象开工2319户,开工率为95.16%,竣工1990户,竣工率为81.66% 。
多方筹资,及时兑付。在整合省、州补助和各项扶贫、涉农资金的基础上,采取政府补助、农户自筹和“挂包帮”单位、帮扶人出资出力相结合的方式,多举措破解资金瓶颈。同时,将农村危房改造纳入脱贫攻坚金融支持范围,积极开展与金融机构的合作,通过实施贷款贴息补助、建立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帮助有信贷需求和相应偿还能力的农户多渠道、低成本筹集危房改造资金。为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各乡镇严格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要求,做好账务设置和账务管理。当资金到位后,由住建部门及时将补助资金分解下达给乡镇,由乡(镇)财政所通过惠农一卡通直接发放到农户,严禁增加发放环节,禁止采取“双代管”、村委会代为发放或现金发放等其他发放形式,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2017年,下达各乡镇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第一批补助资金共计2377.5万元。
徐 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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