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9日,大理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召开2018年第3次项目审查会议,会议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规委常务副主任主持,市规委会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参加了会议。会议审查了大理市辖区内的22个规划建设项目。现将拟定审查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2018年4月25日—2018年5月1日)。项目具体情况和相关图件请登陆大理市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或大理市规划局市规委办查询。
一、大理古城外立面风貌整治(试验段)
审查内容:风貌整治方案
拟定审查意见:
(一)同意所报试验段整治方案。整治应严格执行古城保护规划相关要求,整体风貌按古城现存清末民国初期风格进行把控,风貌整治须修旧如旧,按照政府主导、专家领衔、群众参与、分期整治的原则推进,使用传统材料、传统工艺进行修缮。
(二)实施和施工单位应加强对大理传统建筑风格、彩绘等的研究。
(三)市古保局要认真总结试验段工作经验,加快推进古城风貌整治。同时应统筹考虑开展古城内与风貌不相符的太阳能、水箱、钢屋架、玻璃房等临时建构筑物的整治工作。
二、钜融城三期
审查内容:规划设计方案
拟定审查意见:
(一)同意所报规划设计方案。项目总指标不得突破原州规委审查指标。
(二)项目建筑单体屋顶应按白族民居建筑要求使用双坡斜屋顶,取消屋顶平台、露台的设置。
(三)根据居住区规范要求,小区地面停车位不得大于停车位总数的10%,应充分利用地下空间满足停车需求。
(四)根据州规委的相关要求,项目报州规委审查。
三、大理购物中心外立面提升
审查内容:外立面提升
拟定审查意见:
(一)同意所报建筑外立面提升改造方案在方案二基础上修改完善,项目应加强公厕等服务设施指示导引。
(二)改造后外墙高度不得大于女儿墙高度1.5米。
(三)屋顶构筑物(树懒造型)体量过大,应降低高度,确保满足安全需要,并报相关部门进行专题审查。
(四)不同意观光电梯在建筑东侧设置,建议在宗地范围内满足安全的情况下另行选址建设。
(五)要求同步做好建筑夜景灯光设计和施工。
四、大理华营货运枢纽站(加油站)
审查内容:加油站位置调整及用地性质变更
拟定审查意见:
(一)原则同意加油站位置调整,同意将加油站6亩用地由“商服用地”变更为“加油加气站用地”,须按程序完善用地性质变更和控规调整相关手续。
(二)加油站出入口距离城市道路十字交叉口较近,须严格按交评审查意见进行完善和组织实施。
(三)加油站建设须满足大理州商务局对项目建设的相关规定要求,并统一纳入大理市加油站布点规划。
(四)加油站距离周边相邻建筑安全距离须满足相关规定要求。
(五)统筹考虑加油站调整后的项目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的优化调整,加油站建设应考虑充电桩建设的需要,远期预留加气站用地。
五、云南大理瑞鹤药业有限公司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审查内容: 修建性详细规划
拟定审查意见:
(一)原则同意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规划应充分考虑贯穿场地南北的茶马古道,对其线型和道路宽度作科学合理的预留,并对南北两侧进行有效衔接。茶马古道用地可不列入指标计算。
(二)职工休息楼退让西侧用地红线距离不满足《大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范》(试行)的相关要求,须进一步修改完善以满足相关规定要求。
(三)建筑风格须符合当地传统建筑特色,仓库不得采用蓝色彩钢瓦顶,且须按坡屋顶进行设置。
(四)要求项目污水处理及排放须严格按洱海保护的要求完善。
(五)根据州规委的相关要求,项目报州规委审查。
六、110KV洱河变电站
审查内容:规划设计方案
拟定审查意见:
(一)为满足项目片区供电需要,同意所报规划设计方案。
(二)根据市政府2018年2月专题协调会议精神,由下关镇牵头,各相关单位积极配合,做好相关政策的解释宣传工作。
七、大理市下关第五幼儿园
审查内容:修建性详细规划
拟定审查意见:
(一)同意所报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建筑外立面按方案四进行规划设计和实施。
(二)由下关镇尽快完善土地相关手续,并整合项目西侧用地,满足幼儿园活动场地需要。
(三)项目须补充交通影响评价,完善学校周边内外交通组织。
(四)根据州规委的相关要求,项目报州规委审查。
八、大理市荷花瑞城片区学校
审查内容:规划设计方案
拟定审查意见:
(一)所报项目地块在《大理市下关南北市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为缓减大理市教育资源短缺问题,积极推动项目实施,原则同意所报规划设计方案,涉及控规修改统一在控规修编中按程序进行调整完善。
(二)大理惠丰瑞城片区项目建设指挥部应加快项目土地整合,尽快完善土地相关手续,进一步推动项目尽快实施。
(三)拟建建、构建筑物地上(下)退让规划道路红线及用地界线须满足规划管理相关规定要求。
(四)学校主入口应预留适当的前导缓冲空间,以利于学生接送高峰的人流和车流疏散。
(五)尽量降低商业附属设施比例,以减少教育与商业功能混杂,缓减片区交通压力。
(六)进一步增加绿地面积,提升校园整体环境品质。
(七)动静态交通组织严格按交评审查意见修改完善,项目竣工验收时交通管理部门同步验收交评内容。
九、大理市荷花瑞城片区C地块
审查内容:规划设计方案
拟定审查意见:
(一)该地块在《大理市城市总体规划》中规划为商业用地,在《大理市下关南北市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规划为公园绿地;为积极推动项目实施,原则同意所报建规划方案,涉及控规修改统一在控规修编中按程序进行调整完善。
(二)大理惠丰瑞城片区项目建设指挥部应加快项目土地整合,尽快完善土地相关手续。
(三)大展屯东汉墓属市级文物保护单位,须征求文物主管部门意见。
(四)进一步优化交通组织,减少临人民北路主干道车行出入口。
(五)拟建建、构建筑物地上(下)退规划道路红线及用地界线须满足规划管理相关要求。
(六)在确保大理市荷花瑞城片区C地块与学校同步开发建设的前提下,同意两个项目应配建机动车停车位统一平衡。
十、云南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科技综合楼
审查内容:修建性详细规划
拟定审查意见:
(一)同意所报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加强建筑临街外立面设计。
(二)鉴于项目用地局促,建筑下部功能复杂,流线交叉较多,要求取消地下商业和下沉广场,认真核实屋顶绿化指标,提升建筑北侧景观绿化品质。
(三)要求同步做好夜景灯光设计。
十一、大理海东新城中心片区控规(2015版)实施评估报告
审查内容:评估报告
拟定审查意见:
(一)原则同意《大理海东新城中心片区控规(2015版)实施评估报告》,依法依规按程序开展控规动态维护工作。
(二)海开委在下一步组织控规动态维护的过程中应扩大研究范围,与大理市“多规合一”成果相结合,加强对临海面山生态敏感区及重点区域的详细研究。
(三)充分考虑大理机场扩建的需要,并充分研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对海东新城的影响。
(四)将城市双修、城市设计、环境保护的要求融入控规中。
十二、云南省大理市域乡村建设规划(2016-2035 年)
审查内容:专项规划
拟定审查意见:
(一)原则同意所报规划。
(二)由大理市规划局按程序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实施。
十三、大理市环洱海水生态保护区核心区规划
审查内容:专项规划
拟定审查意见:
(一)原则同意《大理市环洱海水生态保护区核心区规划》。
(二)鉴于规划为环洱海重要规划,按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后报请州规委审查。
十四、大理市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专项规划
审查内容: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拟定审查意见:
(一)同意所报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按程序开展专项规划编制。规划应充分与大理市环洱海慢行系统等规划相衔接。
(二)规划年限应到2035年。
十五、大理市城市绿道建设规划
审查内容: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拟定审查意见:
(一) 同意所报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按程序开展专项规划编制。规划应充分与大理市环洱海慢行系统等规划相衔接。
(二) 规划年限应到2035年。
十六、大理市532901108001GB00058号宗地
审查内容:规划设计条件
拟定审查意见:
(一)同意所报规划设计条件。地块用地性质为:供应设施用地;主要规划经济技术指标为:容积率不大于1.5、建筑密度不大于40%、绿地率不小于20%,高度控制在12米以内(檐口高度不大于9.5米)。
(二)项目用地应在海东镇总体规划编制中加以完善。
十七、大理市532901111011GB00053号宗地
审查内容:规划设计条件
拟定审查意见:
(一)同意所报规划设计条件。地块用地性质为:供应设施用地;主要规划经济技术指标为:容积率不大于1.5、建筑密度不大于40%、绿地率不小于20%,高度控制在12米以内(檐口高度不大于9.5米)。
(二)项目用地应在上关镇总体规划编制中加以完善。
十八、大理市532901109006GB00051号宗地
审查内容:规划设计条件
拟定审查意见:
(一)同意所报规划设计条件。地块用地性质为:供应设施用地;主要规划经济技术指标为:容积率不大于1.5、建筑密度不大于40%、绿地率不小于20%,高度控制在12米以内(檐口高度不大于9.5米)。
(二)项目用地应在挖色镇总体规划编制中加以完善。
十九、大理市XGZ532901001002GB00052号宗地
审查内容:规划设计条件
拟定审查意见:
(一)同意拟定规划设计条件。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主要规划经济技术指标为:容积率不大于3.0、建筑密度不大于35%、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总高不大于60米。
(二)涉及地块控规修改统一在控规修编中按程序进行调整完善。
二十、大理市XGZ532901001002GB00053号宗地
审查内容:规划设计条件
拟定审查意见:
(一)同意拟定规划设计条件。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主要规划经济技术指标为:容积率不大于2.5、建筑密度不大于35%、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总高不大于36米。
(二)涉及地块控规修改统一在控规修编中按程序进行调整完善。
二十一、大理市XGZ532901001002GB00054号宗地
审查内容:规划设计条件
拟定审查意见:
(一)同意拟定规划设计条件。地块用地性质为:居住、商业(其中居住用地17.8亩,商业用地22亩),主要规划经济技术指标为:居住用地容积率不大于2.7、商业用地容积率不大于3.0,建筑密度不大于35%,居住用地绿地率不小于35%、商业用地绿地率不小于30%,居住用地建筑总高不大于36米,商业用地建筑总高不大于60米。
(二)涉及地块控规修改统一在控规修编中按程序进行调整完善。
二十二、荷花片区局部路段规划路网调整
审查内容:控规路网调整
拟定审查意见:
原则同意片区规划路网调整,须在控规修编中按程序进行调整完善。
大理市城乡规划委员会
2018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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