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我市市级、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充分发挥经济发展的服务功能和反腐倡廉的治本功能,按照“政府领导、统一进场、公开交易、规范运作、依法监管”的要求,依法切实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在节约财政资金、促进国有资产保值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2017年1-12月,全市累计完成公共资源交易951项,成交金额达81.43亿元,比上年增加33.71亿元,增长率70.64%。其中,工程建设578项,成交金额400041.46万元,节约资金14821.02万元,节约率3.57%;政府采购289项,成交金额62633.68万元,节约资金12491.89万元,节约率16.63%;国有资产交易7项,成交金额1962.89万元,溢价金额755.33万元,溢价率62.55%;其他交易77项,成交金额349644.86万元。
李春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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