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市旅游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提高“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意识,强化责任落实,深化综合治理,不断提升监管能力,以专项行动为抓手,强化隐患整改,严控薄弱环节,全力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旅游事故发生。
注重学习宣传,提高安全意识。市旅游行业主管部门将新颁布实施的《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导游管理办法》结合起来学习,坚持宣传与致用并举。利用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简报、标语、横幅、宣传册等多种渠道途径,组织全市涉旅企业进行广泛学习宣传,迅速掀起学习宣传热潮,营造浓厚学习氛围。同时,把学习宣传新《条例》作为年度旅游行业普法和年度培训计划的重要内容,要求涉旅行业有计划、分层次组织单位负责人、安全分管人、部门责任人、专职业务人、一线从业人落实教育培训制度,使新《条例》《办法》学习宣传活动深入机关、企业、部门、员工,做到人人学法、人人用法、人人守法。
注重贯彻落实,筑牢安全防线。市旅游行业主管部门始终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要求,坚持监管与监督并举。落实“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管理体制。把贯彻落实新《条例》与A级景区景点、旅行社、星级宾馆酒店评定、复核工作相结合,抓好静态条件下管理,切实将企业安全工作纳入重点监管内容。同时,将新《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与旅游市场整治、景区安全、信访综治、反恐维稳、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森林防火、交通安全等工作相结合,大力开展动态条件下的综合检查活动,督促涉旅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全市涉旅行业安全发展。
张 光 杨可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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