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大理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于2018 年4月10日至2019年4月9日期间开展人工增雨防雹作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云南省气象条例》以及相关规定,为确保此项工作“安全、科学、有序、高效”地进行,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将作业期间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大理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区域和具体地点
大理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区域为苍山东坡及洱海沿线,具体地点为:银桥镇无为寺、大理镇三月街街场、大理镇感通寺、海东镇老太箐、海东镇名庄、海东镇文笔、挖色镇麻甸箐、挖色镇凤尾箐、双廊镇莲花坪、双廊镇江山坡、上关镇马厂、上关镇和荡。
二、作业期间的注意事项
(一)人工增雨防雹作业设施、装备等受法律保护,坚决打击各类破坏损毁行为。
(二)人工增雨防雹专用高炮弹、火箭弹属于危险爆炸物品。若发生弹药被盜,当地群众有责任协助、配合公安部门进行侦破,对检举揭发者,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三)当地人民群众若发现未爆炸或爆炸不充分的防雹弹,应迅速保护现场,并立即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及市气象局报告。村民捡到未爆炸或爆炸不完全的高炮弹、火箭弹或残骸,应立即上缴当地派出所,如不上缴者,出现意外事故,后果自负。
(四)为保证安全,实施人工增雨防雹作业时不允许群众到高炮和火箭作业点周围聚集观看,听到作业响声不必惊慌,应就近寻找安全地方隐蔽。
(五)若发生炮弹碎片伤害人畜、破坏财物的情况时,应立即报告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及市气象局,以便妥善处理,不允许到炮点无理取闹,影响正常作业。
三、意外事故受理电话
大理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电话:0872-2670074。
特此通告
大理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2018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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