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满江片区代征安置用地和中心城区建设用地及预留宅基地管理工作,近日,大理经开区集思广益,民主决策,出台相关指导意见,规范代征安置用地的开发建设和预留宅基地的综合建设管理。
为促进城乡一体化和新型城镇化建设, 确保被征地农民的利益,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在广泛征求市级和大理经开区相关部门、满江办事处、满江村委会及村民小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该项工作将按照“依法依规、保障优先、民主决策、连片开发、试点先行”的要求,充分发挥城市规划区预留宅基地的居住保障和生产经营双重功能,进一步完善预留宅基地的保障分配和综合建设机制,让代征安置用地和预留宅基地充分发挥土地资源效益,最大限度保护群众利益,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城乡一体化和农民市民化进程。 村民小组可以结合自身实际,选择集体自主开发、市场合作开发、土地收储处置、土地招租等4种综合利用模式。预留宅基地 村民小组按照“以地换房”的开发方式,可以选择村民小组自主开发、村民小组和企业合作开发两种综合建设模式。
通过大理经开区、满江办事处、满江村委会、村民小组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参与,大理经开区初步探索出一条切实可行的代征安置用地综合利用(预留宅基地综合建设)的思路和模式,在全区起到典型示范作用。 罗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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