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关键在乡土人才。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要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对此,建议各级党委、政府要创新乡土人才培养“三个机制”,着力提振乡土人才服务“三农”精气神。
创新政策机制。充分利用、整合现有各类支持政策,积极推动在市场准入、财政税收、金融服务、用地用电、教育培训、社会保障等方面出台扶持政策,完善农村基层人才服务相关政策,解决好乡土人才服务“最后一公里”的瓶颈制约问题,为各类乡土人才在农村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环境,在全社会积极营造重视乡村发展、尊重乡土人才的良好氛围。
创新带动机制。完善农村实用人才培养机制,启动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学历提升计划”。加大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示范培训力度,进一步增强农业科技培训的精准度和实效性,充分发挥农业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产业化龙头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在农村实用人才培养中的“蓄水池”作用。逐步培养一支有影响力、成长力、带动力和辐射力的“三农”带头人队伍。
创新评价机制。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探索建立公益性农技推广队伍与经营性技术服务队伍协调发展的新机制。把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际贡献作为考核衡量人才的基本标准,要求乡土人才把“论文写在大地上”,在服务乡村振兴中建功立业。对不同类型和层次的人才实行分类分级评价。充分保障和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尊重用人单位在人才培养、评价和使用上的主体地位。完善有利于农业科技创新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及人员聘用、晋升、奖惩、工资待遇等配套措施,增强乡土人才发展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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