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基层组织扎根基层,直面群众,肩负着带领群众奔小康的责任。作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其带头作用是否充分发挥,关系着基层组织建设的成败。因此,基层组织带头人的责任、能力、水平,直接影响小康社会建设的进程。
近年来,各地在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方面进行了一些积极的探索,“能者上,庸者下”的良好局面不断显现,给基层党组织注入了新的活力。但也应注意到,有些地方基层党组织带头人责任心不强,当官不理政,忙于个人私事,对于集体事务发挥作用不明显;有的虽然在创业致富上自有一套,但思想政治素质不强,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不高,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不足,“重经济、轻党务”现象突出;有的投机取巧,对党员群众不管不顾,而是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如此等等,都影响了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和效能。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党的基层组织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基础。要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推进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创新,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扩大基层党组织覆盖面,着力解决一些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
目前,基层党组织要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同时,把选优建强带头人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上,切实选好、练好、用好带头人。笔者认为:一是要遵循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各方面的情况;二是要选拔有能力、有素质、会致富的人;三是要对在岗履职的带头人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四是要健全包括群众监督在内的民主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并严惩违纪行为,下大力气杜绝基层责任人不作为、乱作为和胡作非为的现象,让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成为真正带领广大群众在新时代发展致富的带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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