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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22
星期一 第1039期

大理时讯公示 大理市城乡规划委员会2018年第1次项目审查会议规划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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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城乡规划委员会2018年第1次项目审查会议规划公示

2018 年 01 月 22 日 星期一 阅读:143

2018年1月12日,大理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召开2018年第1次项目审查会议,会议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规委常务副主任主持,市规委会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参加了会议。会议审查了大理市辖区内的13个规划建设项目。现将拟定审查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2018年1月18日—2018年1月24日)。项目具体情况和相关图件请登陆大理市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或大理市规划局市规委办查询。

一、大理·三月街风情度假小镇(原苍山假日公园)

审查内容: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

拟定审查意见:

(一)同意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所报修建性详细规划指标不得突破原州规委审定修建性详细规划要求,新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可不计入新增指标限制,项目幼儿园配建不得少于三个班。

(二)规划应按以下意见修改完善:

1.拟建建筑总高控制在12米以内,层数不得超过三层,应根据相关规范要求进一步认真核算主要规划经济技术指标。

2.细化建筑细部特色设计、建筑外立面材质设计,与大理传统建筑特色相协调,突出当地传统建筑院落形式和特征。根据传统建筑风格优化局部建筑屋顶造型,屋顶按传统全坡瓦屋面覆盖。

3.地面停车位较多,根据居住区规范要求,居住区地面停车率不宜超过10%,建议加大对地下空间的利用,尽可能采用地下停车。

4. 弱电设计施工须按智慧城市创建要求进行。

(三)为切实保护苍山自然保护区,项目建设应在满足苍山保护的要求下留出一定的生态廊道,满足苍保部门的相关要求。位于2100米等高线以上至2200米之间区域的建设活动应满足《大理古城区保护(详细)规划》的相关要求。

(四)根据大理市交通管理委员会的审查意见,项目应优化对外交通组织,项目竣工验收时交通管理部门同步验收交评内容。

(五)由大理市规划局度假区分局在下一步项目审批中严格按相关规范加强正负零起算点的核算、不计容建筑面积的核算等工作。

(六)根据州规委工作规程项目报州规委会审查。

二、大理·钜融城二期

审查内容: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

拟定审查意见:

(一)同意所报项目二期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同意调整后指标。根据大理市2017年第一次城乡规划委员会全体会议关于加快海西21个项目推进和处置意见要求,项目应严格按招商引资协议要求,突出中国美术创作基地的功能业态。首先启动酒店建设和运营。

(二)所报项目中酒店建筑高度和层数超过《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海西保护条例》的要求,应按程序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报请州人民政府批准。

(三)建筑屋顶露台较多,为便于下一步规划管理,减少露台区域设置,艺术家D区三层平屋顶应按五分水全坡瓦屋面覆盖。

(四)弱电设计施工须按智慧城市创建要求进行。

(五)根据大理市交通管理委员会的要求,项目应整体开展交通影响评价,地块动静态交通组织严格按交评意见修改完善。

(六)根据州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洱海流域建设项目规划审查工作的意见》要求,项目报州规委审查。

三、洱海环保新能源公交车营运中心建设及提升改造项目

审查内容:规划设计条件、规划设计方案

拟定审查意见:

(一)同意所报规划设计条件,要求建筑密度≤25%,容积率≤0.9,绿地率≥25%,根据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要求,建筑檐口高度控制在6.0米以内,建筑总高≤8.5米,层数二层。新建建筑退桃溪不得少于30米。地下室建筑仅允许设置一层,高度不超过3.5米。

(二)同意所报规划设计方案。拟建建、构筑物最外轮廓线不得超出宗地用地红线范围。根据项目实际使用功能需求,进一步压缩拟建建筑规模。

(三)项目审批前须先拆除场地内临桃溪一侧临时搭建的建筑,进一步增加项目场地内绿化,使绿地率满足规划设计条件要求。

(四)由大理市规划局旅游度假区分局依法严格按要求审查审批并做好批后监管工作。

四、大理大学网球训练中心

审查内容:规划设计方案

拟定审查意见:

(一)项目选址符合大理大学古城校区总体规划,方案满足海西保护条例相关要求,同意所报规划设计方案。

(二)室内馆场体量较大,应采取弱化技术措施进行优化,对建筑材质、体量、色彩、造型、空间景观设计进行深化。

(三)对拟建建筑西侧进行一定的退让,打破室内馆场连续面较长的影响,丰富建筑外立面。

(四)由大理市规划局旅游度假区分局依法严格按要求审查审批。

五、大理大学附属幼儿园

审查内容:规划设计方案

拟定审查意见:

(一)项目选址建设有利于弥补该片区幼儿教育服务空白,方案满足海西保护条例相关要求,同意所报规划设计方案。由大理大学在大理大学古城校区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中修改完善。

(二)深化对建筑造型、色彩设计,坡屋面按五分水全坡瓦屋面覆盖。

(三)由大理市规划局旅游度假区分局依法严格按要求审查审批。

六、满江花坞许诺小镇

审查内容:修建性详细规划

拟定审查意见:

(一)同意所报修建性详细规划,鉴于项目与城市规划区之间有大丽高速连接线造成分隔,项目建设应统筹考虑对出入口交通的需求,应长远考虑片区出入口交通组织,尽快打通与连接线之间的互连交通和有效接入满江片区。

(二)规划应认真梳理道路竖向设计,道路设计须满足《云南省山地城镇道路工程设计导则》(试行)要求。

(三)因项目开发面积较大,应从南部山地研究的要求配套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同步启动建设工作。项目高层建筑位于场地高点,对城市景观影响较大,应对高层建筑布局进行调整优化。

(四)结合洱海保护相关要求,项目须做好环保设施建设,按海绵城市的技术要求深化设计。

(五)弱电设计施工须按智慧城市创建要求进行设计。

(六)项目应整体开展交通影响评价,对外交通及片区内部交通严格按交评意见完善。项目应优化静态交通设施布局,增加社会停车位。

(七)由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分局依法严格按要求审查审批。

七、大理·满江山地公园

审查内容:修建性详细规划

拟定审查意见:

(一)项目的实施将完善大理市南部山地的城市功能,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在完善土地、林业等手续的前提下同意所报修建性详细规划。

(二)摩天轮高度超过控规控高要求,须征求航空部门和气象部门意见。公园建设须征得林业管理部门同意。

(三)邻里中心地下停车场为小区内部停车场,不在公园用地红线范围内,不应计入对外服务的公园停车场指标,需进一步科学合理测算公园游客容量,增设相应规模的停车位数量,并按生态停车位要求进行建设。

(四)附属建筑部分须按程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方可实施。

(五)由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分局依法严格按要求审查审批。

八、云南东融滇西中药材物流经营中心(二、三期)2#地块

审查内容: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

拟定审查意见:

(一)鉴于项目业态提升,增加幼儿园功能等因素,项目对原修改二期部分进行调整理由合理,且调整后项目整体形象有了大的提升,功能更完善,对城市景观空间有所提高,同意项目二期、三期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

(二)鉴于项目业态以居住为主,项目应提高绿地率,停车位、物管用房等公共服务设施和电力、供水等基础设施按居住区要求配建,停车位须按交评审查意见实施,认真核实有效停车位数量。

(三)东侧紧邻城市主要道路的三期部分,为营造城市重要景观界面,各项指标中容积率可以总体平衡,绿地率、停车位等必须满足规划设计条件要求。同意三期外立面按方案一实施。

(四)涉及原修规调整,由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分局按程序完善相关调整手续。

(五)项目须编制交通影响评价报告,停车位按原方案执行,2#地块停车位配建不得少于990个。项目动静态交通组织严格按交评审查意见修改完善,项目竣工验收时交通管理部门同步验收交评内容。

(六)由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分局依法严格按要求审查审批。

九、K-12-1地块

审查内容:用地性质变更、规划设计条件

拟定审查意见:

(一)为满足片区产业发展的需要,结合周边用地情况,同意K-12-1号宗地(约27.72亩)用地性质由居住用地调整为工业用地。

(二)同意参照K-12地块提出规划设计条件: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容积率≤2.4,建筑密度≤45%,绿地率≥15%,建筑限高≤30米,其它按《大理州城市建设项目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三)由经开区按程序完善用地性质变更的相关手续。

十、海川锦园项目

审查内容:修建性详细规划

拟定审查意见:

(一)鉴于规划方案根据大理市城市双修的要求,高度由原专家审查的70米调整到61米,建筑布局、色彩也在原方案基础上得到了优化,同意所报修建性详细规划,1#楼高度控制在60米以内。

(二)对项目出入口,建筑山墙进一步进行优化,建筑外立面色彩在方案三基础上进行调整优化。动静态交通组织严格按交评意见修改完善。

(三)项目应按要求配套物管用房、社区管理用房及公共活动用房。配建公厕出入口应朝外并对外开放。

(四)弱电设计施工须按智慧城市创建要求进行。

(五)由大理市规划局依法按要求审查审批。

十一、大理市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

审查内容:专项规划

拟定审查意见:

(一)原则同意所报《大理市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

(二)规划中涉及项目用地、廊道等要与相关规划及苍山、洱海保护的要求有机衔接,避免冲突,提高项目可实施性。

(三)由大理市发改局按程序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实施。

十二、大理市充电基础设施规划

审查内容:专项规划

拟定审查意见:

(一)原则同意《大理市充电基础设施规划》,要求按专家意见修改完善。

(二)规划应充分与大理市城市总体规划及各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衔接,提供各站点规划布局图、确保各站点能够顺利落地实施。大理市发改局应积极配合大理市规划局在控规维护中落实相应站点的布置和规模。

(三)由大理市发改局按程序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实施。

十三、大理古城区保护详细规划

审查内容:保护详细规划

拟定审查意见:

(一)同意所报大理古城区保护详细规划。

(二)根据州规委工作规程,报请州规委审查。

  大理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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