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收案逐年激增的情况下,我市审结率、执结率不断上升,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在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期间,记者就我市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推进情况专访了市政协委员许鹏飞。
许鹏飞说,自市人民法院被确定为云南省第二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法院以来,我市对审判权、管理权、监督权“三权”进行科学配置,努力抓实审判权力“清单”的构建和落实,最终实现“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 并积极推进各项改革试点工作。按照改革后法官、司法辅助人员、行政人员比例调整人员,组建审判团队,明确审判职责的分配和职责界限,将裁判文书由原来的“审签制”改为“签署制”。同时,法官职业保障不断完善,目前基础性司法体制改革 已完成。
据悉,2017年我市受理案件7691件,同比上升33%,收结案数创历史新高。对此许鹏飞说,自司法改革工作推进以来,大理市人民法院案件上诉率、改判、发回重审率、廉政信访率明显下降,且所审结的案件无一因审判执行而上访或者是闹访,取得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许鹏飞介绍,大理市人民法院在进行司法体制改革的同时,还深入推进审判方式改革。通过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改革,对刑事案件进行繁简分流;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家事审判法庭;将探索执行改革创新作为解决执行难的第一动力,改变一人包案到底的工作模式等措施将整个执行工作分为执行启动、执行实施、审查监督三个阶段,每个阶段分别有不同的执行人员,各个阶段之间相互配合、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相互促进。自审判方式改革推进以来,近15%的案件可以在执行启动阶段得以高效执结。
近年来,市人民法院始终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当事人家庭和个人幸福作为出发点,在司法体制改革中不断创佳绩。2017年我市执结案件1329件,创历史新高。
记者 郭鹏昌 张益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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