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与农村文化扶贫相关的指导性文件和法律法规,对推动农村文化扶贫尤其是文化事业扶贫起到了促进作用。但是,当前乡村文化扶贫仍面临公共文化体系建设滞后、基层文化人才队伍亟待加强、文化扶贫精准度有待提升、文化资源开发利用不足、文化扶贫体制机制亟待完善等问题,成为脱贫路上的“绊脚石”。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民族强。”强调要“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丰富群众性文化活动。”对此,各级党委、政府应紧密结合党的十九大精神的贯彻落实,进一步筑牢乡村文化之基,下大力气实施脱贫攻坚系统工程中的文化责任与担当,让贫困乡村实现文化“育民”、文化“惠民”、文化“乐民”、文化“富民”等“四民”目标,着力让文化扶贫惠民利民。一是突出抓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坚持以魂强体、以德润人、以神聚力,努力实现“文化育民”;二是不断完善乡村文化设施,重视和加快农村文化大院、社区文化中心、农家书屋等建设进程,让公共文化资源、文化服务向农村和基层倾斜,以此充实、丰富和活跃农民群众的文化生活,引导他们崇尚科学,抵制迷信,移风易俗,破除陋习,努力实现“文化惠民”;三是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坚持“专”“群”结合、“送”“种”结合、“乐”“教”结合,努力实现“文化乐民”;四是突破性发展文化产业,做大做强现代传媒、动漫创意、文化演艺、文化旅游等主导产业,抓好文化产业园区和文化产业基地建设,努力实现“文化富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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