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财政局高度重视扶贫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扶贫开发各项方针政策,在积极筹措扶贫项目资金,深入开展“挂包帮”、“转走访”活动的同时,对扶贫项目资金实行全程跟踪管理。
主要采取的措施:一是设立扶贫项目资金专户,确保项目不乱、拨款渠道不乱、资金不乱。二是采取“计划安排到项目、资金拨付到项目、支出核算到项目、跟踪管理到项目”的管理方式,通过财政国库直接支付到项目实施单位,并严格财政报账制管理。三是坚持“工程不按时完成、质量不达标、手续不齐全”不报账原则,规范和落实报账制的各项规定。四是实施扶贫项目资金使用公示和扶贫项目绩效评价制度,以村民大会或张榜公布形式,对实施数量、建设内容、资助对象、补助标准、资金使用和物资发放等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五是抓实项目申报、审批、管理和资金使用的各个环节,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审计部门、监察部门的检查、审计和监督,始终做到专款专用,足额到位,杜绝挤占、挪用、截留现象发生。 左兴亮 游 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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