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理市第九届人民政府市长高志宏的提请,经2017年9月29日大理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决定:
杨锦江 任大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
张 星 任大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
缪锦辉 免去大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大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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