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城市,是一座城市综合实力、形象魅力、发展活力的全面展示,是“含金量”最高的城市荣誉。当前,大理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正处于关键节点。长期以来,全市上下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重点,深化文明创建利民惠民工作,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载体,积极树立良好社会风尚,努力实现文明城市创建与文明市民培塑的共同发展。
日前大理市交警部门“整治不礼让斑马线违法行为”的新规,让道路交通环境焕然一新。这是制度化规范文明行为的一个好示例。有鉴于此,创建文明城市除了大力提升市民素质,尚需在创建机制上寻求新突破,以常态化的制度力量涵养文明之风。通过建立健全创建机制、督查机制、志愿服务机制、惠民机制,把文明创建真正做成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享受得到的民心工程,从细节基础做起,激活有利于提升创建水平的每一个细胞,让创建工作更入人心、更见实效。
文明不是昙花一现,它应该是一种持久的绽放。形式主义难以长久。因此,需要把制度化建设作为文明城市创建的“主干”,一脉相承而又与时俱进,锲而不舍终至滴水穿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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