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我市城乡生活污水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会议召开,对整治的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由市环保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对洱海环湖各镇分阶段进行专项整治。在专项整治过程中,我市要求各个机关、企事业单位、经营户,对污水做到按要求排放,不让未经处理过的污水流入洱海。要求监管部门督促市政管网覆盖的地方,生活污水必须接入市政管网,在接入管网过程中,要按要求进行处理,经营户按经营情况安装油水分离器等设施,处理后再接入市政管网,没有市政管网的地方必须安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必须达到一级A标,再进行排放,如果不安装污水处理设施的必须进行污水外运。对存在违法排污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服务单位、经营户, 由环保部门进行严格查处。
结合当前开展的洱海保护治理“七大行动”工作,从8月中旬开始,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乡生活污水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偷排乱排行为,杜绝生活污水流入洱海。 记者 郭鹏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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