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为深入推进质量强市战略实施,进一步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提质增效发展,我市召开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动员部署会。
市委副书记、市长高志宏出席会议并作讲话。副市长李欣作工作安排,副市长缪锦辉主持会议,相关责任单位签订并递交了责任书。
高志宏指出,质量是一个地方、一座城市的发展潜力,更是群众生活品质、经济发展、文明程度的重要基础。我市历届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质量工作,坚持把质量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滇西中心城市建设的重要举措,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产品质量稳步提升,名牌培育实现突破,服务质量全面改善,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各项质量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高志宏指出,生命质量当以物质质量建设为基础,创建质量强市示范城市任重道远。当前,我市质量工作还存在思想认识上,质量至上、诚信为本理念尚未深入人心,质量发展不平衡;在作用发挥上,质量建设的新办法、新路子还不多,特别是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方面还有欠缺,质量引领发展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各有关职能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树立“质量就是诚信,质量就是生命,质量就是民生”的意识,抓好安全保障体系,抓好标准体系建设,抓好品牌培育体系,抓好质量支撑体系。通过创造和提供更多的优质产品、优质工程、优质服务和优质环境,以创促建,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用得称心、住得安心,不断改善和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
高志宏要求,要把质量创建工作与当前建设国际一流的旅游城市、山清水秀的生态宜居城市、区域带动的滇西中心城市、文明和谐的民族团结示范城市“四个城市”的总体目标有机结合,全市上下树立质量创建“一盘棋”思想,牢固树立质量就是民生的理念,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群策群力,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支持群众监督质量创建,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振奋精神,全力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推动质量工作再上新台阶。
据了解,“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是国家质检总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全面提升城市发展质量水平而开展的一项重要活动,2016年12月,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大理市作为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我市的创建期为2017年—2018年,目前,我市成立了相关组织机构,对全市创建工作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时间步骤和保障措施作了详细安排,将创建的10个方面质量内容和50项具体工作分解明确至有关部门和责任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有序开展。
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杨文广,市政协副主席杨晓涛等领导及“两区一委”、州市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领导组成员单位,各乡镇政府、办事处主要领导及市辖区相关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记者 彭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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