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管好用好中央、省级民族宗教专项资金,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地方民族事业发展,近日,由市委统战部、市纪委第八工委、市委政策研究室、市财政局、市民宗局等部门组成的专项检查组,深入挖色、银桥、湾桥、双廊、喜洲、上关、下关、太邑8个乡镇10个项目点进行专项检查指导。
今年以来,我市共争取中央和省级民族宗教专项资金547万元,重点用于实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工程”、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抢救保护、“百名人才”扶持等项目建设。
市专项检查组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形式,对各项目点项目实施推进进度及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作了详细了解。通过检查市专项检查组认为,我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镇、示范村、特色村等项目建设成效初显,项目实施组织领导有力、工作机制完善、保障落实到位,进一步展现了少数民族民风民俗特色,营造了浓厚的民族团结进步氛围,提升了人居环境的美感和舒适度。
同时,市专项检查组要求各有关乡镇要细化责任清单,层层传导压力,优质高效完成示范镇、示范村、特色村、少数民族文化传承保护等建设项目;要创新思路,多形式、全方位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宣传活动,切实提高民族团结文化理念知晓率。要以项目验收标准为导向,加强档案痕迹资料收集整理,明确专人全程跟踪负责;要严格按照财政报账制度管理项目资金,确保专款专用,杜绝挪用、截留项目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赵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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