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云南省旅游市场整治22条措施工作,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州措施,并结合实际制定了42条措施,有效开展旅游市场整治工作。
为确保措施落地见效,市旅游文体广电局召开旅游市场整治工作推进会,深入旅游企业宣传整治措施,积极引导企业配合、参与整治。4月15日以来,我市全面开展旅游市场整治工作,以旅游市场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对全市旅行社、旅游车公司、导游、旅游车驾驶员、旅游餐厅、酒店、客栈、各景区(点)及购物店进行监督检查。累计出动检查人员129人次,检查旅游车公司55家次、驾驶员83人次,下发整改通知书3份;检查旅行社53家次、导游34人、旅游合同34份,对3名违规导游作出各处罚200元的罚款;对一客栈违法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为作出罚款1万元的处罚;受理旅游投诉16件次,结案16件,为游客挽回经济损失4万余元。同时,在整治过程中,取消15家旅游定点购物商店,收回15块星级牌,并积极引导各企业转型升级、转变经营模式。
通过整治,进一步规范了我市旅游市场秩序,促进了企业转型升级。1-6月,全市共接待海内外游客825.37万人次,同比增长13.48%;旅游社会总收入133.98亿元,同比增长24.55%。
杨可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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