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钱都要着了,谢谢你们!”近日,字某某等5名姐妹脸上洋溢着笑容,嘴上不停地说着感谢之词,并代表19名劳动者向大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赠送了一面锦旗,上书“一心为民 廉洁奉公”,感谢人社部门为她们追回被拖欠的工资和押金(培训费)合计135165元。
3月21日,字某某等19名劳动者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称被大理市某足浴中心从2月份起拖欠工资和押金(培训费)。劳动者当场填写了投诉书,做了笔录,并提供了身份证复印件、押金收据等材料。接到投诉后,市人社局对案件进行了审查,认为该案符合劳动监察职责,并作出立案决定。22日,市人社局通知足浴中心负责人陈某到单位接受调查,做调查笔录,向其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讲清法律关系,讲明法律后果。并向用人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通知书》,要求限期核实清楚劳动者姓名、人数及所欠金额等相关信息。
经核实,足浴中心共拖欠字某某等19名劳动者工资102965元,非法收取劳动者押金(培训费)32200元,共计人民币135165元。
事实清楚,证据充分。3月30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足浴中心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要求单位限期支付所拖欠的工资并退回押金(培训费),单位逾期未支付。4月10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又向单位送达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限期整改指令书》,但单位逾期仍未支付。
根据《关于加强涉嫌劳动保障犯罪案件查处衔接工作的规定》,4月19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该案件移送至市公安局,并向市检察院备案。在公安部门的震慑下,4月26日,足浴中心给19名劳动者支付了所拖欠的工资102965元,退回了非法收取的押金(培训费)32200元。 马应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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