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公安局湾桥派出所与市洱海流域联合联动执法组联合查处一起违法排污案件,及时制止了违法排污行为。
5月29日,湾桥派出所接市局指挥中心指令:“有网友举报湾桥周保中公园旁有一洗涤厂以塑料为燃料,严重影响周边环境及洱海”。接指令后,湾桥派出所及时与市洱海流域联合联动执法组银桥镇、湾桥镇片区执法组取得联系,共同研究如何查处。为调查清楚网友反映的情况,湾桥派出所借用噪音振动测量仪,并于当日23时30分许到达现场。该洗涤厂位于湾桥镇周保中纪念馆以南,房屋为简易钢结构,有5台机器正在作业,噪音较大,其中水洗机3台、烘干机1台、烫平机1台。在派出所民警依法对噪音进行测量的过程中,厂内负责人洪某某为逃避公安机关的打击处理指使工人张某某关闭了洗涤设备,致使噪音的取证工作无法完成。在随后对洗涤厂的排放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厂洗涤后的污水没有经过处理就直接排放到厂北侧的管网内,形成直排。在检查中,还发现该厂投入几万元购置了一套污水处理设备,但没有使用,形同虚设。
随后湾桥派出所依法将洪某某、张某某2人口头传唤到派出所进行调查,经调查询问得知,该厂专门洗涤酒店的床单、被套,无工商登记、环保许可等证照,2人对为逃避打击处理而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派出所依法对2人进行了罚款处罚。 自 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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