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我市召开文物保护工作会议,总结2016年文物保护工作,安排部署2017年各项工作。
据了解,现我市境内共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87项,其中国家级7项,省级15项,州级23项,市级42项。数量上占整个大理州文物保护单位总数的四分之一多。2016年,我市文物保护工作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和上级主管部门工作部署,围绕文物保护工作重点,狠抓落实。一年来,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取得了可喜成绩,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效的文化支撑。2017年,我市将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工作,深入细致开展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日常保护管理工作,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合理开发利用;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消防工作,确保我市文化遗产安全;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工作宣传,增强全社会文物意识与文物保护观念。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不断提高对文物保护工作的认识,认清文物安全工作形势,充分认识文物保护的重要性。要齐抓共管,不断提升文物保护管理工作水平,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突出抓好安全隐患整改,建立健全文物保护协调机制,营造好文物保护工作氛围。要解放思想,不断探索文物保护管理新途径,围绕文化强市的目标,深入研究文物资源开发利用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做到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更好地发挥文物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
会上,市政府领导与相关责任单位签订2017年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书,会议还开展了文物保护和消防安全工作培训。
记者 自 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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