艳明说,好久不见我了,让我有空去看看她。我没有犹豫,就决定去了。时下流行把关系甚好的女友称为“闺蜜”,个人认为不够准确,所谓“闺蜜”,应该是“闺中密友”,而长大后因为种种原因遇到且一辈子珍惜的,岂能用这样一个词就概括得了?
艳明,像她的名字一样明艳动人,倒不是因为有多美艳,而是她走到哪儿,阳光就照到哪儿。上师范那几年,很流行在晚自习的时候搞没有音响伴奏的独唱表演,我这样五音不全的人,自然为有了她那样落落大方,流行歌曲信手拈来的漂亮好友沾沾自喜。她总是踊跃地参与,一被邀请,就自信地站到人群里去,高歌一曲,声音清亮柔情,眼神自然坚定。
体育课上,励志的体育老师总是喜欢安排骇人的“环城跑”,一圈下来少说也有十来公里,这几乎要了我这样好逸恶劳者的性命!于是我们不约而同地换上运动鞋,然后跟在队伍的后面,等待时机成熟就偷偷爬上顺路的公交车逃之夭夭。尽管后来上天对我们的惩罚是让我们的体重成功地超出两位数,也不影响若干年后回想起匆匆那年时的小小甜蜜。
晚自习,在骚动的六月里幻化成青春的焦灼。即将毕业的时候,师范生对于未来的憧憬和未知的焦虑把整个校园渲染成血的颜色。在每一个闷热的夜里,我们聊起关于爱情,关于离别,时而大笑,时而相拥而泣,这样的时候,艳明果断地命令隔壁桌健硕的女生背起披头散发的我,一路扶着,佯装护送生病的同学冲出了学校大门。出门后,是一阵胜利的大笑,接着又是一阵瓢泼大雨,每个人的眼泪,都掺杂在雨水里,那是为年少的时光流下的眼泪。
毕业后,我们大多朝着来时的方向各奔东西。艳明也回了,在老家的一所乡村中学教书,然后顺理成章地遇到了长得如台湾偶像般高帅的最爱,然后顺利地结婚生子。我不经常见她,但从来不曾忘记,也从来不相信这就是那个阳光般会唱歌的女孩儿的最后结局。她那样的人,是不甘于这样的安排的。果不其然,后来,艳明考上了公务员,成功地成为了一名乡村女干部。后来的她,像当年那样,敢想敢做,雷厉风行。据说连续几个月不休息,上山下乡走访群众,带领一群男人为农村建设办了不少实事。在条件艰苦的地方,吃过包谷饭,喝过泥巴水,拔过非法开荒的农民的卷心菜,也在深夜里亲自护送生病的山民去过医院。
再见她的时候,她已经皮肤黝黑,可是依旧明艳。所以我深信,有些光彩是来自灵魂深处。就像有些牵挂,是你一直相信,在世界的某个地方,有某个对你非常重要的人,当你孤单彷徨的时候,一想起她,想起那些关于她的记忆,就会觉得光明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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