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始终牢固树立“以创建推动发展、以创建提升实力、以创建改善民生、以创建促进和谐”的理念,举全市之力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2008年荣获云南省首批“省级文明城市”称号,2011年和2014年连续两次荣获“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称号。
我市2015年制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规划(2015—2017年)》,对全市新一轮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2016年召开全市“三创一迎”推进大会,印发《大理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对全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安排,与55个责任单位签订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责任书》,扎实推进各项创建工作。2017年中央文明办将评选表彰第五批全国文明城市,全市上下正以饱满的热情开展各项创建工作,全力冲刺,力争2017年创成全国文明城市,为实现云南省全国文明城市零的突破作贡献。工作中,成立了以市委书记、市长任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10个专项工作小组,每个专项工作小组分别由分管联系的市级领导担任组长,分条分块统筹推进各项创建工作,进一步健全了“一把手”亲自抓、市级分管领导具体抓、“两区一委”和市级各部门“一盘棋”全面抓的创建工作组织领导体制。
我市通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大力提升公民思想道德水平。全面实施公民道德素质教育提升工程,大力开展道德讲堂、文明礼仪培训、中华传统美德宣教、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学习推荐评选、志愿服务等道德实践活动,有效提升公民思想道德水平。全市涌现出省级道德模范4人、州级道德模范15人、市级道德模范20人,“中国好人”1人,“云南好人”2人。同时,全面提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水平。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学校、进课堂、进头脑活动,常态化推进美德少年等身边榜样的宣传学习和评选表彰,广泛组织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实践活动、“小手拉大手、文明路上一起走”等道德实践活动,全面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市文明办负责人表示,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市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对照《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仍存在城市基础设施还需完善、城市管理服务水平还需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有待提升等不足。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市将坚持问题导向,集中精力抓重点、攻难点,破难题、补短板,层层压实责任,强化督促检查,全力做好冲刺迎检工作,力争今年成功创建为全国文明城市。 辛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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